城鎮開發邊界外,且不符合公共利益的項目(比如加油站),如何處理?
1、我們所在的鄉鎮沒有加油站,群眾特別期盼建一個加油站,很多群眾加油都要跑很遠去縣城加油,有的群眾加油的時候用鐵桶加油,放在家里很不安全。目前,我所在的鎮城鎮開發邊界劃定的區域很小,僅僅把現在有建筑的區域劃進去了,沒有地方可以建加油站。申請建加油站的地方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工信部門也納入了規劃,請問現在申請建設加油站,有用地報批的通道嗎?
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加油站等產業項目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規定的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種情形,入市試點以外的縣(市、區)也無法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辦理,目前尚無用地報批通道。
加油站項目選址有一定的鄰避要求,項目選址多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針對加油站等產業用地難以保障,制約地方產業發展和經濟發展的問題,近期,省自然資源廳擬向自然資源部提出建議,懇請部指導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且不符合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情形的項目,應如何落實項目用地保障。
有群友認為:加油站也是群眾的剛需,而且新增加油站應該很少了,主要還是考慮存量加油站,已經合法取得土地權屬的,已經建成的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不在開發邊界內,今后改擴建如何辦理,還是應該考慮解決途徑。
2、風電項目中“風機點位”、“箱逆變”用地,是否需要辦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1.風力發電項目的風機點,辦理土地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需要進一步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么?
2.風機點是屬于建筑物還是構筑物?是否適用《城鄉規劃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風機點是否需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4.光伏、風電項目升壓站是否需要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光伏場區是否需要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
現將您在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關于風電項目中“風機點位”“箱逆變”用地是否辦理工程規劃許可的相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根據《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GB/T 50504—2009)關于建筑物與構筑物的定義:“建筑物指用建筑材料構筑的空間和實體,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各種活動的場所。構筑物指為某種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其內部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工程實體或附屬建筑設施”。據此,風機點屬于構筑物,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理相關許可。
三、按照構筑物的定義,光伏、風電項目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并辦理相關許可。
四、規劃許可為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職責,請向屬地相關部門咨詢辦理事宜。
五、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非我廳職責,請向相關部門咨詢該事項。
以上2個為某省廳答復。
以下為昨天各同行交流群討論整理:
3、以前建設的房子(自建房),土地使用證是國有劃撥?,F在申請重建,需不需要重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再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當前背景下,建議走一下完整流程,先辦用地規劃,再辦工規證。
用地權屬、性質、范圍也沒啥變化,山東等地可以直接工規。
江蘇等地有過相關判例,法院建議按流程辦理,和是否已經取得土地無關。一是認為按照規劃法,先有用地規劃,后有工規證,二是認為通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以對規劃條件中相關指標進行核定。
4、一塊地三家公司合伙買的,然后搞項目,建成后,三家鬧掰,一家想申請規劃核實,一家中立,另外一家說糾紛未解決之前,不同意核實,怎么辦?
以不動產權證上的主體為準,如果是證載三家就以三家聯合申請為準,如果是合資后證載為一家,就以那家的申請為準,看蓋章的書面申請。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名稱命名有什么規則或者文件嗎?一個物流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名稱是倉儲物流,建規證是xxx物流,在銀行辦貸款,讓規劃部門說明兩個證是同一個項目。
一般項目名是按發改立項的來。
6、電力部門在已有的電力桿上新掛一條電力線路,這個該規劃部門同意嗎?
需要,新上線路,也是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的,和在現有管涵里再放一條通信線路一樣。
利用已有設施,只是施工方式的差異,規劃管理的是線路的有無、種類和定位。
如果不管,下一次相關建筑物的退讓等都可能會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