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核實后,竣工驗收前,發現違法建設,如何處置?
1、工業項目可以在拿地前先公示嗎,或者不公示,以便提高審批效率?
帶方案出讓或者是提前介入服務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各地為了拿地即開工的做法差不多的。
很多地方已經快到了違背建設單位的意愿,有企業說,公司投資幾千萬,建筑工程設計方案要隨著工藝的優化進行慢慢調整,如果在三個月內就完成報批報建太兒戲了,對企業的投資決策是不負責任的。
提前介入方案和施工圖審查,確實是節約了時間。
企業沒拿地,不好公示的。
以前很多地區對不在主次干道,周邊沒有居民的工業項目是不需要公示的,畢竟在工業園區內,矛盾很少,對環境影響也是基本可控的。
目前還沒有聽說,有城市可以未拿地對方案進行公示的做法。
有提到公示地塊方案,邏輯是政府編制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但是目前已經沒有修詳了,感覺不對。
2、規劃許可的時候不封頂,規劃核實的時候也沒封,建成銷售的時候封頂了,其實就是增加了建筑面積和容積率,實質是違法建設,時間節點就是規劃核實到住建部門竣工驗收之間,這種如何處置?
規劃核實以后,沒有辦法進行完善手續,一般都是拆除,恢復原狀。
執法局會進行查處的,這種一般都不會有啥爭議。
這個時間段是比較尷尬,一般都會在交付后,做一些微改造,如果不影響鄰居,也不被舉報,也就相安無事了,比如封閉陽臺。
3、辦工程證時,項目備案證已過了3年,過了2年的有效期,這種情況需要重新備案或申請延期嗎?還是直接不用管?
還是需要看一下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過期,需要企業去處理一下,其實非常方便,某省發改委有官方答復,只要企業自行到發改委的備案在線系統,修改一下項目實施時間就可以了。不需要當地發改委簽字蓋章延期什么的。
4、規劃核實時,工業項目廠房的立面是否是防火窗,屬于規劃核實職責嗎?窗戶的位置和大小呢?
都不是規劃核實需要管的,立面基本只管一下顏色和材質。
感覺有沒有窗戶都不是規劃需要管的,比如車間上,規劃許可時有3*5米窗戶3個,但是經過審圖機構審查,因為采光不夠,需要3*4.5窗戶5個,這個在外觀上也沒有多大影響,規劃核實應該直接通過。畢竟還有審圖機構、質監站、消防處等的管控。
所以上次討論,某地做法比較好,只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和立面效果圖上蓋章。規劃部門負責方案,住建部門負責施工圖,從方案到施工圖的銜接度,由住建部門具體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