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公共建筑加裝電梯,有沒有相關文件可以簡化辦理?
1、鄉鎮省道兩旁建設的工業用地,對省道開出入口有沒有限制,還是說必須做交通影響評價?
按照控規詳規,能開就開,畢竟交通方便,一般臨省道的都是要設計輔道,然后統一道交叉口出入。
征求交警部門和交通部門的意見,做好公示,免得后面扯皮。
很多問題要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考慮解決。
2、臨時工程證,用地性質是不是需要跟修建內容相符,也就是說立項和方案上的內容?
不需要,因為臨時工規證只適用于工程施工、應急搶險、抗震救災、地質勘察、文物考古等工作需要,其他建設內容都不行。
3、工業項目規劃核實,內部已裝修,不影響主要經濟指標,怎么處理的?
不影響規劃核實。
4、甲收購了乙企業百分之百的股權,想用乙的土地證辦理甲的立項項目,是否可行?
不可以,立項和土地權屬必須統一,甲乙還是兩個獨立法人。
5、涉及公共建筑加裝電梯,有沒有相關文件可以簡化辦理?
部分城市也是規劃許可豁免的,方案還是要把關的。
除既有住宅以外的加裝電梯,還是應該嚴格把關。
6、有個項目做的整體規劃,辦理的一個備案批準書,取得三塊土地(獨立不相臨,有各自的規劃指標),現在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否按地塊給他發三個證件?
發三個證肯定沒有問題,也方便后續辦理相關手續。
如果不考慮系統問題,發一個證也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