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討論:商業工業用地上類別墅建筑防控如何做!
1、放置于地面的一體化消防水箱,長26米,寬16米,高4米,規劃審批是按照建筑控制,還是視為設備?
理解應該按設備,構筑物。
2、現在向上級申報各類爭取資金的項目很多,涉及到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辦理,有沒有很好的工作制度規避規劃審批風險?
做好職責范圍內的事情,選址要有依據,法定依據,或者請第三方做好論證報告做技術支撐,對于項目起因要有發改部門做背書,項目建議書的批復還是要作為前置。
3、建設工程竣工檢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規劃檢查合格:建筑外墻尺寸未變,建筑內部平面布局調整幅度不大,不影響建筑結構安全的。如何理解?結構方面規劃根本無法核實和認定影響大小,可操作性很小??!
不影響計容指標,不涉及改變功能的內部隔墻調整,規劃都不管,結構安全的問題自有住建部門去把關。
4、風井按計容面積算么?
某些地方規定,風井是不計容的。
5、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核實的時候發現建設單位擅自縮小了物管用房的面積并且調整了位置,我們準備移交綜合執法局處理,這種行為是屬于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情形嗎?
一般情況下還是可以消除影響的,比如將靠近的建筑功能調整為物業用房,常見的就是低層一套住宅拿出來調整為物業用房。經過處罰,然后按照處罰決定書,變更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在變更工規證。
6、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實施,各個地方的都是怎么核實的?是由核發許可的處室做還是有執法隊他們做呢?
大部分城市還是由許可科室,并不是局里的執法大隊,明確的要進行處罰的就移交給綜合執法局。
許可處室發現線索,移交給執法,執法去調查,調查完確實違法該罰罰,不違繼續實施。
發現線索移交給執法局,不經過局執法大隊,也不經過局法規科。
原來由執法大隊核實,審改后由審批科室。核實中發現的,要求自行整改,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將線索移交執法。
從2019年以上,很多地方規劃管理科室和其他科室還是不能很好的融合,比如土地利用、地籍、不動產登記、執法大隊、法規科,從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的辦理流程來看,很多地方還是由兩個處室在承辦。
7、商務金融用地上的辦公場所,外觀像別墅如何把控?
每種類型的建筑都有自己對應的設計規范。如果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那它的設計會很明顯,肯定不符合商業建筑的相關規范,就會不符合土地用途。
建筑外觀,比如材質、顏色、屋頂形式、有沒有陽臺、露臺等,內部分別,是不是幾室幾廳,有沒有淋浴房、浴缸。上下水管道預售孔位,樓梯的位置。有沒有分割成套的,分割組合可能性。
有違建別墅的嫌疑,管控上:一不允許設置廚房,不得預留管線。二不允許按套設置衛生間、茶水間,必須按層集中設置。三立面不允許出現飄窗、陽臺等偏住宅元素。四控制最小占地面積和銷售的最小套型面積(納入規劃條件,寫進合同的)。
關鍵還是后期監管,很多一層2000多平方米的大空間,驗收后,還是可以分割出來好幾套住宅,設計上沒有問題的。
規劃管理是個人性的工作,是個高風險的崗位,想做空想家就換個崗位,去做規劃編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