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痛需要多久?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脫節改變要來了么?
1、鄉村規劃許可證要收基礎設施費嗎?有項目按照美麗鄉村規劃落實的用地,發的鄉村規劃所以收費,大家覺得合理么?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筑面積計征,其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共用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
字面意思是享受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的,要繳費,所以一般都是城鎮規劃區內的項目(一般都是發工規證的)才需要繳納。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23〕1號):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需要繳納。那么村莊規劃區內的新改擴建就不需要繳納。
根據《關于印發雷州市城鎮規劃區私人自建自住房屋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雷州市城市規劃區(不包括鄉鎮)私人自建自住房屋,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范圍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09]849號)的有關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不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主管部門是財政局,繳納的減免權在地方政府,所以如有疑問請咨詢當地財政部門。
2、國有土地上,建村民建房,可以審批么?有個地塊,國有建設用地,房屋老舊沒有維修價值了,現在住戶想拆除重建。計劃1、按村民建房的形式辦。2、按照國有建設用地,拆除重建。
不可以,村民建房應該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集體建設用地。國土土地上個人建房就是不帶預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了。
這邊小宗地建房還是可以批的,有些拆遷安置安置的就是國有土地。
建議按國有建設用地辦理拆除重建手續。農民村民建房,一是要身份滿足資格權,二是要集體建設用地。
只要有合法的不動產權屬材料,原拆原建總可以的,除非與現有規劃沖突很大,影響近期規劃實施,或者政府擔心后續征收難度大,財政又有錢愿意提前進行征收。
反正國有土地上批農民建房不太妥當,具體看各地農民建房的規定吧。國有土地上,可能還要細分是按規劃建成的,還是傳統房沒有建設手續的。個人認為有房產證和危房鑒定報告要求解危,原拆原建總有通道的。什么證都沒有的那肯定批不了,先去確權辦出產證再說。
3、跨自然河流的橋梁在用地報征時候橋梁覆蓋的常水位部分需要進行農轉用嗎?
農路都不需要,規模小的,就不需要了。
按河道等級控制的范圍以內的不需要。
4、遇到過一個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有集體土地又有國有土地的嗎?
遇到過,一部分國有一部分集體土地入市的,按照不可合宗的情況來處理,可以統一考慮總平面圖設計,建筑物可以跨宗,現在的已經解決了跨宗的建筑產權登記問題。
自然資源部積極推進規劃實施管理改革,今年5月印發
的《關于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69號)明確規定,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使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的,可依據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因此,為城鎮開發邊界內集體土地上建設項目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不存在障礙。
各地政策不同,需要注意,第一土地性質不同,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需要不同類別的規劃證書,第二,配套費的征收標準也不一樣,第三就是是否建筑物壓用地紅線。
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集體土地的發鄉規證。其他情況(開發邊界內的集體土地,開發邊界外的國有土地),都發工規證。
5、商服用地,可以做寫字樓么?
別定性寫字樓,就明確商業建筑,用來辦公,一點問題都沒有。
6、對于沒有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還發用地規劃許可嗎?
原來的用地發過了,又沒有調整規劃指標和性質就不需要,如果原來沒有發過就直接發了工規證,建設單位需要補用地證,那就補一個。
問了沒意義。行政審批環境不一樣,程序也不一樣。咱們做的就是,如何有依據的審批。
如果不想發證,可以謹慎處理,現在的大環境確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建設單位報了書面申請就回復個意見,無需辦理就可以了。不動產證或者土地證都發了就不用發用地證了。
7、有土地證,但規劃條件自始至終沒有的,能補一個規劃條件出來么?
除工業用地以外,都不考慮,即使是工業用地也需要謹慎,畢竟以前檔案不全或容易遺失,搞不好,特別是2006年以后,都應該是有規劃條件的。
其他用地,都要認真找供地檔案和以前的規劃審批檔案,實在沒有的按照以前的總平面圖或者已經形成的合法建筑的現狀核定當時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8、地獨立分宗需要滿足哪些前置條件?有什么依據文件么?
請參考深圳、成都、武漢等地相關文件,起草各地自己的政策文件。如《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關于土地分宗、合宗的辦理規則》。
9、原有工業用地,企業想擴大生產新建廠房(還在原有用地范圍內),但新的國空規劃為商業用地,如何解決?有相關文件支撐嗎?前些年出讓的,廠子效益不錯,如果不批準擴建,企業困難解決不了,要是批,國空這還有問題,難!
影響國空實施,不得擴建
不符合國空規劃還進行擴建審批,增加今后實施國空的成本,影響規劃實施,是違法的。
國空沒有保留工業用地,要么是當地政府不想保留,要么是不在產業園區(社區內),要保留環保有點問題。
既然空間規劃中明確了是商業,那就要執行,不能以工業項目進行新改擴建,這種問題非常多。1、規劃編制的時候,不充分尊重現有土地使用人的利益,也不考慮征收的困難,說白了就是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脫節;2、規劃審批的妥協的泛濫,明確知道規劃許可的依據是當前的法定規劃,有啥好說的。大家都依法許可,這種情況就會越來越少;3、要么通過調整規劃編制,當然這個需要很長時間,要么通過征收解決矛盾,千萬不要考慮通過會議紀要特事特辦。
現在一書三證系統的監管越來越緊了,巡視巡查審計專項督查越來越多越來越緊,這種事情不能在干了,陣痛期來了,行業需要作出改變,需要毫不妥協,正面解決規劃編制和規劃許可的脫節問題!
10、市政橋梁建設,規劃上要考慮哪些方面?
道路斷面完整性銜接,管線綜合規劃的實施落地,通航保障,橋梁形式,景觀性,規劃許可路徑。
11、有個項目要在牛舍(已建成)上裝光伏,這個光伏大概3-4萬平的規模,這種需要報工程建設許可證嗎
原來建筑物上加裝光伏板的,都將光伏板視作設備,不辦理工規證。
12、電力選址有10幾個塔基,還需不需要做用地預審?以前文件里是不需要的,現在不清楚了。
電力塔基等零星分散用地要做預審和選址,但是用地手續各地不一,目前湖北依據地方法規實行以償代征,不辦理用地手續。
13、建筑間距跟正負零之間的關系。如南側建筑正負零增加1米,間距怎么變動?有清楚這一塊的嗎?
用日照分析軟件算一下。
14、商業建筑,批的地下丙類庫房,地下一層可以改成職工食堂么?食堂有要求么?能設在地下么?
商業建筑是性質,庫房是商業庫房,食堂也是商業,關鍵是消防能不能過。
主要是消防疏散、通風、排煙、給排水的問題。1. 地下室通道、樓梯、出入口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證人員疏散通道暢通;2. 地下室餐飲場所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滅火器等,以便在火災事故發生時及時進行滅火;3. 地下室餐飲場所應當設置獨立的排煙系統,保證煙氣排放暢通;可以設,但是難度大,不推薦??磳徬赖膰啦粐懒?。
15、既有建筑物改造,裝修工程辦了施工許可證,各地質監站管不管?
應該管,但是很少有地方管,建議學習上海等地的做法,非報建的項目進行備案抽查制,還是進行了日常監管,根據項目的特點進行必要的指導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