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選址符合原風景名勝區規劃不符合當前國空,怎么辦?
1、市政道路改造(白改黑和雨污水改造)需要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嗎?
需要。
2、民辦高中能發選址意見書嗎?在辦發改的批復,發改要求他辦選址意見書。建設單位說是非營利性質的,有教育局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
看建設用地取得方式,劃撥用地核發預審和選址意見書。具體的對照本省的劃撥目錄,處室之間會商以上,看看能不能進行劃撥。
3、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涉及幾個鄉鎮各占一部分,國土空間規劃是按行政區劃來組織編制還是按風景名勝區范圍來編制?
市縣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是本級政府對上級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細化落實,是對本行政區域開發保護作出的具體安排,側重實施性。
《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 號):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海岸帶、自然保護地等專項規劃及跨行政區域或流域的國土空間規劃,由所在區域或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報同級政府審批;涉及空間利用的某一領域專項規劃,如交通、能源、水利、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可在國家、省和市縣層級編制,不同層級、不同地區的專項規劃可結合實際選擇編制的類型和精度。
4、土地用于保交樓,目前沒有開發,想轉讓給新的企業開發??赡軙男型恋剞D讓手續。地價當時全是按照居住用地收的,沒有區別住宅和住宅配套的價格,如果尚未批復的國空總體規劃已修改用地性質,控規實行一級分類的住宅用地在二級分類用地之間可相互兼容,是否可行?控規用地兼容性寫的是居住用地與建設類型: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完全兼容。這種情況能作為R22與R2完全兼容的依據嗎?
沒有開發的,就是投資不足25%,無法進行轉讓,應該進行收回,再按照新規劃出具規劃條件。
5、一個商業建筑,一層滿足退距,二層以上是伸出來的伸出一米多點(但是不超地界),這樣算滿足退距要求嗎?
一般各地的做法是按照高度分層進行退讓控制。二層反而伸出來的不常見,但是肯定是不符合退界要求的。
退地界不滿足,退建筑間距看地方技術導則。
6、劃撥類項目一般不都是政府投資,政府投資可以采用項目備案嗎?
規劃許可和項目立項類型沒有必然掛鉤關系,比如房地產開發類項目,各地有備案的,有核準的。村部項目可以是備案。到省級進行備案的項目要發選址意見書。只要項目真實有立項,就可以進行規劃許可。
企業項目備案了,辦了選址后期不實施,反正也沒有什么嚴重后果。很多項目選址以后,辦不到可研的批復是正常的,不是也不要去撤銷選址意見書。
應該是建筑主體退讓就可以,像坡道、臺階啥的可以不用考慮,但是不能凸出用地邊界。
看地方管理規定,從嚴要求外飄遵從退界。
民用建筑通用規范上邊有:4.2.2 除地下室、地下車庫出入口,以及窗井、臺階、坡道、雨篷、挑等設施外,建(構)筑物的主體不應突出建筑控制線。條文說明,4.2.2 建筑控制線是規劃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規等對地面建(構) 筑物主體布置提出的控制線,地面以上的建 (構)筑物主體包括裙樓的外墻邊線不允許超出這個界線。除地下室、窗井、建筑入口的臺階、坡道、雨篷等以外,建(構)筑物的主體不得突出建筑控制線建造。
7、燃氣管線隨橋能不能批,有什么規范要求?
這個一般是設計規范里面有要求吧,規劃上很少管這個。
中低壓配氣管可能可以,其他可能不行。
8、建筑由同一層改為三層,變更工規證是重新發證還是沿用老證的編號?
工規證小變更,一書三證系統走一下,證號和日期都不變的。
9、未取得鄉村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鄉村規劃許可證搞建設的。處罰方式是“限期改正”限期改正,這里的改正包括“罰款”嗎?
不包含。集體土地村民建房好像沒有罰款的依據。法律條文是“改正”“拆除”
建設用地歸規劃,其他地類土地違法處理。
10、要辦道路的選址,道路原在風景名勝區范圍內,國空已調出,當前辦用地預審報卷要件依據是否應用國空圖?雖然處于調出區域,是否需要風景名勝區規劃批復后再走用地預手續?這條路的糾結點是他是21年出的條件,當時總規地性是綠地,當時經手人按風景區詳規出的。
現在對綠地的優先級降低了,2019年以來,沒有督察員制度了,沒人管這些,為了用地把公園綠地占了建其他也很多,道路也是公益性的,局里會商一下吧。
已經有新的國空,前面的規劃編制成果不作數了,不能批了。